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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约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3月上旬,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反映惠农区荣华缘冶金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地条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属实,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石嘴山市,要求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石嘴山市政府及时响应,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完成了处置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3月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坚同志约谈了石嘴山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警惕,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切实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特别要聚焦易发区域,对惠农区偏远废旧厂区、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及原平罗太沙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切实做好常态管控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参照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对“地条钢”违法行为逐级追责的处理办法,对不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及失职人员进行严厉追责,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石嘴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认真汲取教训,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扎实做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一是加强县(区)行政审批项目监管。建立逐月跟踪审查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合规性的长效制度,着重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薄弱短板,严防假借合法项目名义建设“地条钢”产能。二是以此次清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为契机,结合整治“小散乱污”、“僵尸企业”工作,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坚决杜绝“地条钢”回潮反弹。(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